珠海侦探:18岁男孩抚养费怎么判
发布时间:2024-12-16 点击次数:65次一、18岁男孩抚养费怎么判
针对18岁男性少年所产生的抚养费用裁决事宜,通常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2008年之前经济补偿金规定是什么
回顾2008年以前经济补偿金法规的具体内容
在以下几种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依法单方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首先,若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提出解约要求;其次,当劳动者不胜任当前工作,通过提供相应培训或调整其工作岗位后仍然无法达到要求,此种情况亦可以作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再次,当劳动者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以致无法胜任既往工作职责,且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证实无法再承担现职工作,或无法接受用人单位另行分配的替代性工作任务时,用人单位有权依规定终止与其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关系;此外,在劳动合同缔约之际,由于客观环境因素的重大变动导致原劳动合同条款的履行成为不可能,尽管经当事人共同商议试图变更劳动合同条款但未能达成共识,在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同样具备了解除与该名劳动者签署的劳动合同的职权;最后,如果用人单位面临破产危机或陷入严重生产经营困境,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进行严格整顿和收缩规模,因此必要时需要对员工队伍进行缩减。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2008年前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回顾2008年以前关于经济补偿金的相关法规
根据现行法令,鉴于如下情況之劳动者,有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权利:
首先是因遭受用人单位非法迫害而不得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者;
其次是由于用人单位主动发起协商并达成解约协议之劳动者;
再次便是因为用人单位无辜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接下来是用人单位在经济状况严重恶化,无法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实施的大规模裁员行为导致解约的雇员;
另外,也包括在劳动合同法定年限到期后自然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由于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失而导致劳动合同自动终结的员工;
最后,还包括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除以上所述之外的其他特殊情形的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说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8岁男性少年抚养费用裁决需综合考量:若其仍在校就读中学及以下或因非主观原因无法自理,父母须承担抚养责任。法院将依据双方经济状况、子女需求及当地生活水平,合理裁定抚养费用金额与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