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出轨取证:财产继承配偶占多少
发布时间:2024-12-16 点击次数:64次一、财产继承配偶占多少
在无遗嘱的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原则上均等分配。特殊困难、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获更多照顾。主要赡养者分得更多,未尽赡养义务者分得较少。生活状况和赡养贡献影响遗产分配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财产继承怎么分割的
关于财产继承方面的分割办法相当复杂,需要深入考虑到众多因素的影响。通常而言,在遵循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遗产将依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继承:
首先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其次则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当继承的过程正式启动后,遗产将会优先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而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则无权参与;如果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无法继承遗产,那么才会轮到第二顺位的继承人进行继承。在同一顺位的继承人之间,他们所能继承的遗产份额应该保持相对平等。对于那些
然而,如果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却未履行抚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他们可能面临不分或少分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财产继承怎么算的
在处理财产继承问题时,涉及到的计算过程可能相对较为繁琐,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
首先,若被继承人所立下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且能够被认可,则该遗嘱将获得优先权,并按照其中所述方式来分配其财产;
然而,倘若被继承人并未留下任何形式的遗嘱,那么财产的分配便应遵循法定继承制度。在法定继承制度下,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了配偶(无论是否已离婚)、子女及父母。当涉及到遗产分配环节时,一般的原则是均等分配每份财产;但是,对于那些存在生活方面特殊困难并且同时不具备劳动能力的在世继承人来说,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的照顾。同样地,对于那些在被继承人生命中承担了主要抚养责任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而言,在分配遗产时,他们有权获得更多份额。
最后,对于那些拥有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如果他们未能履行抚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他们可能会面临不分或少分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法定继承中,配偶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配偶的份额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遗产应当由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在原则上,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