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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婚外情调查:家庭共同财产法律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11 点击次数:74次

家庭共同财产法律规定 核心内容:家庭共同财产在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中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诉宁网婚姻法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家庭共同财产法律规定,谢谢您的捧场。  问:  家庭共同财产都有那些组成,养老金到底是不是共同财产,婚姻法中在年那一条,这条是什么时候颁布的,我想知道具体的时珠海侦探事务所间?  律师答: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珠海侦探公司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法律条款基本在这,不理解的可以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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